2026 年 7 月 13 日,据《韩联社》报道,韩国水原地方法院部分支持三星电子提出的竞业限制申请,裁定两名已跳槽至 SK海力士的 NAND 闪存核心设计人员,在 2027 年 4 月 30 日前不得继续在 SK海力士及其关联公司任职,也不得以顾问等形式提供劳务。

水原地方法院民事第 31 庭于 7 月 9 日作出上述裁定。
若两人违反竞业限制义务,每人每天需向三星电子支付 500 万韩元(2.25 万元人民币)。
涉事两人此前在三星电子存储业务部门工作约 10 至 11 年,均为中层管理人员,主要负责 NAND 闪存核心设计,并接触过下一代产品设计方向、开发计划等重要信息。
法院认为,这些信息一旦流向竞争对手,可能帮助其缩短技术研发周期,并削弱三星电子的竞争力。
两人于 2025 年 10 月从三星电子离职,2026 年 2 月加入 SK 海力士。
三星电子随后向法院提出竞业限制申请,要求按照双方此前签署的协议,禁止两人在离职后两年内进入竞争企业。
法院认为,NAND 闪存设计属于韩国国家核心技术或国家尖端战略技术,具有较高保护价值。两人长期负责核心设计工作,掌握相关技术信息,三星电子也一直将其作为核心人员进行管理。
法院还指出,两人在准备进入竞争企业期间,曾以继续升学等理由向三星电子说明离职原因,没有披露真实去向,这一情况也成为法院支持三星电子申请的重要依据。
不过,法院没有完全接受三星电子提出的两年竞业限制期限。
法院认为,虽然保护核心技术确有必要,但禁止员工在竞争企业工作两年,可能过度限制其职业选择自由,因此将限制期限缩短至 1 年 6 个月,即从两人离职之日起计算,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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